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推动文化艺术类教育又好又快发展,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黑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为“设置条件”“设立审批”“管理与监督”等七大板块共计48条,以此促进全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办法》强调,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辖区内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应建立和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定期通报制度、黑白名单制度及年检制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及擅自经营者,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办法》出台的同时,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黑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解读》,就《办法》制定背景、制定思路、制定原则、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相关推荐:
“甘肃人游甘肃”2022甘肃乡村旅游乐享金秋推广发布活动举行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关于落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意见》
镜头里的溪口——2022第六届杭州国际街头摄影节线下采风活动(奉化溪口景区)顺利举行
声明:《黑龙江省出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一文由漫游吧(https://www.manyou8.com)网友供稿,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果您对文章有异议,可在反馈入口提交处理!